所谓“避”,是指躲开,回避;所谓“讳”,是指忌讳,具体地说,是指帝王、圣人、长官、父母、祖父母以及其他尊长的名字。避讳就是指人们在说话或者写文章的时候不能直接说出或写出,遇到应该忌讳的人物的名字时,必须设法避开,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或用其他办法来改说改写。
避讳习俗的起源
避讳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种特殊的习俗,如孔丘的“丘”字,在古文献中总是写作缺笔的“丘”;汉武帝因名彻,遂改官爵彻侯为通侯;《红楼梦》中林黛玉母名“敏”,黛玉每逢此字,即读如密或米等等。避讳到底起源于何时呢?
一说起源于夏商时期。钱希言在《戏瑕》中提出,避伟之俗夏商时已有之,证据是《山海经》中往往把夏后启写作夏后开,这就是夏人避讳的实例。但陈光坚《讳源略说》一文以为,避讳起自夏商的证据不足,《尚书》中对夏商国君的名宇,都直书不讳,如《尚书·五子歌》云:“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黎咸贰。”太康是继启之后的帝王,可臣下并不避讳。《山海经》、《楚辞》中之所以避“启”为“开”,乃是汉朝人按当时日趋严格的讳法,抄书时避汉景帝刘启讳所致。
一说起源于西周。《左传·桓公六年》说:“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礼记·檀弓下》也说:“卒哭而讳,生事毕而鬼事始也。”因此,宋代洪迈《容斋三笔·帝王讳名》提出,避讳之制始于周代,但仅在本庙中避讳。生者避讳很不严格,当时有所谓“读书不讳”、“临文不讳”、“不讳嫌名”等,如《诗经》“克昌厥后”以及《诗经·噫》“骏发尔私”中的“昌”、“发”都没有避讳。
一说起源于春秋时期。清代赵翼《陔余丛考·避讳》主张避讳习俗始于东周。其理由是,晋僖侯名司徒,宋武公名司空,鲁献公名具,鲁武公名敖,避讳之风兴起后,造成晋废司徒的官职,宋改司空为司城,鲁国改掉具、敖二座山名。他们都出生在西周末年,如果当时已有避讳之俗,为什么要为他们取那样的名字呢?陈光坚《讳源略说》也力主避讳之俗起自春秋时期。
避讳的种类
避讳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皇帝的名字,全国的上下臣民都要避讳,这可以叫做“国讳”,也可以叫做“公讳”。另一种是父母或祖父母的名字,全家后代的人都要避讳,这可以叫做“家讳”,或者叫“私讳”。还有一种是既非皇帝,又非尊亲,而是周公、孔子一类圣人的名字也要避讳,这可以叫做“圣讳”。
1.国讳
在这三种姓名的避讳中,国讳是最为严重而又最为严格的一种,是封建王朝统治下的臣民,甚至皇帝本人也必须遵循的。国讳包括当朝皇帝和其七世以内祖先的名字,而皇帝的具体特称,还有谥号、庙号、陵号、年号等等,在许多朝代里,这些名字的别样表现形式,也都算国讳。秦始皇名嬴政,秦朝时月份名称中,正月改为端月。又秦始皇的父亲名子楚,故秦朝时凡称楚时,一律改称荆。汉高祖刘邦,由于避讳,不仅在口头说话或书面写作时,该用邦时,都改用国,而且对那些早已定型的文献,也要加以改动。比如《论语·微子》:“何必去父母之邦”,汉石经残碑就改作“何必去父母之国”。汉高后名吕雉,当时的文书凡是遇到了雉字,就一律改成与雉同义的野鸡。汉文帝名刘恒,因为“恒“”与“常”同义,于是把恒山改为常山,把姮娥改为嫦娥。汉景帝后讳志,字阿渝,因避讳,“渝”字的“氵”旁,便改为“口”旁,渝姓便成了喻姓。汉武帝名刘彻,史书上只好将蒯彻的“彻”字改为与彻同义的“通“”字,称为蒯通,汉初的爵位“彻侯”一律改成“通侯”。战国时教育家荀况,时人尊为荀卿,由于汉宣帝名叫刘洵,汉朝人避宣帝讳,于是改荀卿为孙卿。汉光武帝名刘秀,便把秀才改称为茂才。汉明帝名刘庄,当时便把《庄子》改称为《严子》,把凡是姓庄的一律都改为姓严。又如唐高祖李渊的祖父名虎,唐初时虎字成讳,以前溺器叫虎子,一律叫马子,今人所谓马桶,就是避讳成果之一。唐初六部本是有民部,为避李世民的讳而改户部。避讳在宋代发展到高峰。宋仁宗名叫赵祯,“祯”字要绝对避讳,自不待言,与祯同音的字、音近的字,也要避讳,比如“蒸馒头”的蒸字得改为“炊”。宋高宗名叫赵构,为了避讳,不仅“构”字本身不能用,而且凡是与构同音乃至只是音近、形似的字,如够、媾、沟、购、遘、毂、垢、觏、勾、岣等等多到50多个字,也都要避讳。清朝程氏家谱中关于灵洗的字玄涤都作“元涤”就是避康熙皇帝“玄烨”的讳,同样的,玄孙作“元孙”。
2.家讳
家讳,就是父母祖先(有时还包括所有长辈)的名字,作为小辈,应在日常言行或行文用字时绝对回避。国讳体现尊君,家讳则表示敬祖,它其实是国讳的一种延伸,同国讳一样是封建等级、伦理观念的体现。但比起国讳,家讳中寄寓着对长辈们的亲敬、崇仰与怀念之情,带有更多的自发性。《礼记·曲记》上说“入门而问讳”,就是说到别人家做客之前一定要探明人家避讳什么。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一生中共写了将近三千首诗,留下来的一千四百多首中,还写了大量的田园风景诗,但就是没有一个字涉及海棠花。这一点,对杜甫很熟悉而又很钦佩的宋代大诗人苏轼早就指出来了。苏轼说:“少陵而尔牵诗兴,可是无心赋海棠”。杜甫何以要避讳海棠呢?对此,《古今诗话》做了很准确的回答:“杜子美母名海棠,子美讳之,故《杜集》中绝无海棠诗”。凡避讳者,都须找一个意义相同的字来代替。司马迁的父亲讳“谈”,《史记》中因此无一“谈”字,连赵谈都改成了赵同。宋代大文学家苏东坡因为讳“申序”,向来不为别人作序,如果必须作这类文字,则改为“叙”,后觉不妥,又改为“引”。家讳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例如《唐律》中规定:凡是官职名称或府号犯了父祖的讳,则不得“冒荣居之”,例如父祖中有叫“安”的,不得在长安县任职;父祖名中有“常”的,不得任太常寺中的官职。如果本人不提出更改而接受了官职,一经查出后削去官职,并判一年的刑罚。南朝范晔,因父名泰,便推辞太子詹事这一官职。唐代大诗人李贺,只因父名晋肃,竟终身失去参加进士考试的机会,因进士之“进”与“晋”同音,也犯家讳。
3.圣讳
圣讳,也不是完全自发的,而是自上而下的规定。有关朝廷所规定的圣人讳,最早大概是在宋代。北宋大中祥符七年就明文规定:“禁文字斥用黄帝名号故事”。以“道君皇帝”自称的宋徽宗,迷恋道教,因此把老子也列入避讳之列。金代的规定更加具体:“臣庶民犯古帝王而姓复同者禁之,周公、孔子之名亦应回避”。清朝雍正时也规定:“孔孟之名必须回避”。这时所说的圣人的范围大大扩大,它包括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宋代帝王赐封的“至圣先师”孔子以及“亚圣”孟子,还有周公等也列入避讳之列。宋大观四年,为避孔子讳,朝廷规定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因老子名耳,字伯阳,谥号聃,为避老子名讳,规定百姓不能用这些字做名字。凡古书中有此字,必改为缺笔字,甚至连孔子的母亲的名“徵在”,在列入避讳之列。
避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现象,大约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至清代更趋完密。那时,人们对皇帝或尊长是不能直呼或直书其名的,否则就有因犯讳而坐牢甚至丢脑袋的危险。避讳常见的方法是用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别的字来代替要避讳的字。这样一来,中国历史上就出现了不少把人名地名或事物名称改头换面的奇怪现象。
避讳的对象
一是帝王,对当代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进行避讳。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吕后名雉,臣子们遇到雉要改称野鸡。
二是讳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陆游编着的《老学庵笔记》记有一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三是避圣贤,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比如孔夫子名丘,北宋朝廷下命令,凡是读书读到“丘”字的时候,都应读成“某”字,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圈一个圈。清朝尤甚,凡是天下姓“丘”的,从此以后,都要加个耳字旁,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到了今天,有姓“丘”的,又有姓“邱”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又改回原来的“丘”字了。
四是避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所以《史记》里,把跟他父亲名字相同的人,一律改了名,例如“张孟谈”,改为“张孟同”;“赵谈”改为“赵同”。后来《后汉书》的作者范晔也是如此,因为范晔的父亲叫“范泰”,所以在《后汉书》里叫“郭泰”的,竟人不知鬼不觉的变为“郭太”了,叫“郑秦”的,也变为“郑太”了。又如杜甫的父亲名叫“杜闲”,为了避“闲”字的讳,杜甫写了一辈子的诗,却没在诗中用过“闲”字。
避讳的方法
历代封建王朝的讳制或弛或密,讳禁或宽或严,据其政治需要而有其独自的特点,但就避讳方法而言,可有以下几种。
一种是改字法,就是对君主以及所尊者之名改用其它字代替。这种方法从秦、汉开始使用,历代沿用不废。由于“改字”法实行,在古籍中出现了或改人姓、人名,或改地名,或改官职名称,或改前代年号,或改书名,或改物品名称,或改纪年干支等现象。而且哪个改,哪个不曾改,哪个又是经校书考证者加以回改,给我们读古籍造成很大障碍。只有根据历史事实,检校不同古籍对同一事实的不同记载,利用避讳资料等等加以斟酌取舍。
二曰空字法,即将应避讳之字空而不书,或作“某”,或作空围“□”,或直书“讳”字。如《史记·孝文本纪》:“元年正月,‘子某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某”即汉景帝刘启。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当代皇帝安帝刘佑以及上至光武帝刘秀凡五帝之名,皆采用空字法,避而不书,仅作“上讳”二字,更不释其形、音、义。现见各字,应为后学者所增补。
三曰缺笔法,是对所避之字的最后一笔不写。从《册府元龟·帝王部·名讳门》载唐高宗李治显庆五年颁布的不得随意改字、缺笔以避上名的诏书看,为避讳而缺笔之法约起于唐初。自唐而后,“缺笔”与“改字”二法并行不废。讳制极盛的宋代,缺笔法亦甚为盛行。在宋刻古籍中,缺笔不少于改字。